德阳市防震减灾局是德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市地震工作的部门、于2007年7月更名为德阳市防震减灾局(德市编发[2007]40号)。
主要职能
参与制定德阳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予起草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地方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德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及地震灾情,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现代化,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主要职责
市防震减灾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
根据《关于德阳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德委发[2001]11号)文件精神,德阳市防震减灾局是全市地震工作管理机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转变职能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我市地震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经济建设与减灾工作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建立我市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地震震灾预防体系、地震紧急救援体系和建立高效的指挥系统建设。按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我市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减轻地震灾害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和行使政府管理全市地震工作的行政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进行地震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德阳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制定和完善全市的地震综合防御对策和地震应急反应预案;贯彻实施德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灾情的评估与上报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的地震监测、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开展震情跟踪,进行重大宏、微观异常的核实,提出震情分析趋势预测意见与上报。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设施及其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德阳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德府发[2001]82号)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审批和监督检查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负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资质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七)管理全市地震信息网络工作和信息接收、震情速报工作,建立完善的地震信息指挥系统。
(八)承担德阳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履行市政府抗震减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九)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十)推进地震科技的现代化,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成果,组织管理地震科技攻关项目,进行技术人员培训。
(十一)领导所属地震监测台,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和地震宏观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省防震减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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